關于申報2013-2014年度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省級推廣示范工作的通知
發布時間:2014-08-07 來源: 點擊次數:59次
關于申報2013-2014年度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省級推廣示范工作的通知
陜建發【2013】154號
各設區市建設規劃局(住建局、建委)、財政局,楊凌示范區規劃建設局、財政局,西咸新區規劃土地環保局、財務管理中心,韓城市住房城鄉建設局、財政局:
為積極推進太陽能、地源熱泵等新能源產品進入公共設施及家庭,規?;七M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,2013年繼續在全省開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省級示范工作,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示范內容及要求
?。ㄒ唬?013年度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省級示范重點推廣太陽能熱利用、地源熱泵等清潔能源技術,示范區域將優先在具備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實施基礎、相關能力建設體系相對完善的市縣中安排,優先支持學校、醫院、政府機關等公共建筑項目,政府投資的經濟適用房、廉租房等居住建筑項目。
?。ǘ┥暾埵痉兜氖锌h,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推廣計劃應具備一定規模,其中:城市不小于50萬平方米,縣級不小于15萬平方米。按要求編寫申請材料(方案編制大綱見附件1),并填寫附表2、3、4。
?。ㄈ橥七M全省縣域城鎮化建設,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、省級示范縣、省級重點示范鎮,可按單個項目申報開展應用示范工作。申報項目應提交實施方案,方案應包括采用的技術類型、設計方案、經濟技術分析、節能量計算、環境效益分析及相關證明等材料。
?。ㄋ模?012年12月31日前應用太陽能熱利用及熱泵技術且已交付使用的建筑,不得納入推廣計劃。已列入國家級示范的市縣不再納入省級推廣示范范圍。
?。ㄎ澹┘{入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省級推廣示范的項目,應建設可再生能源系統能效數據監測系統。監測系統安裝應與可再生能源系統同步設計、同步施工,并實現與國家和省級數據監測平臺聯網。
?。┩茝V計劃應落實到項目,且在2014年8月30日前能完成土建、可再生能源應用系統、在線監測系統設備安裝等工作。
二、財政補助政策
?。ㄒ唬┭a助標準。
1、地源熱泵技術,按照應用的建筑面積,城市每平方米25元,縣一級每平方米40元;
2、太陽能熱利用,按照太陽能集熱器面積進行補貼,其中:真空管式集熱器,城市每平方米補貼300元,縣級每平方米補貼480元;平板式集熱器,城市每平方米補貼400元,縣級每平方米補貼630元;
3、農村被動式太陽能暖房工程,每平方米補貼60元;
4、太陽能浴室(按照配置30平米集熱器),每個補助2萬元;
5、按項目申報開展應用示范的,補助資金參考縣一級補貼標準。
?。ǘ┭a助方式。采取“以獎代補”方式。列入示范的市(區、縣)及單個項目按照下達的可再生能源推廣計劃,組織實施。項目建成后,申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、省財政廳驗收。驗收通過后,按實際完成面積核撥補助資金,超過下達計劃的面積部分不予補助。
三、申請要求
各市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,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項目申請進行匯總,于2013年8月30日前將申請文件及相關材料(一式三份,附電子版)聯合上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、省財政廳。
附件:
1.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省級推廣示范市縣實施方案編寫提綱
2.已建成并投入運行的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項目表
3.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項目備案表
4.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備案項目進展情況表
陜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
陜西省財政廳
2013年6月20日